其次,同情于作品中的人物,以作品中的人物自居者,也属于这一类。读了《西厢记》,男的便自以为是张君瑞,读了《红楼梦》,女的便自以为是林黛玉。看戏时因为同情于主人公的结果,对于戏中的恶汉,感到愤怒或者甚而至于切齿痛骂。诸如此类,都由于执着事件以事件为趣味中心的缘故。
较进步的鉴赏法,是耽玩作品的文字,或注意于其音调,或玩味其结构,或鉴赏其表出法。这类的读者,大概是文人,一个普通读者,对于一作品,亦往往有因了读的次数,由事件兴趣进而达到文字趣味的。《红楼梦》中,有不少的好文字,例如第三回叙林黛玉初进贾府与宝玉相见的一段:
“宝玉看罢,笑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贾母笑道:“可又是胡说,你何曾见过他?”宝玉笑道:‘虽然未曾见过他,然看着面善,心里倒像是旧相识,恍若远别重逢一般。’”
在过去有青埂峰那样的长历史,将来有不少纠纷的男女二主人公初会时,男主人公所可说的言语之中,要算这样说法为最适切的了。这几句真不失为好文字,但除了在文字上有慧眼的文人以外,普通的读者要在第一次读《红楼梦》时,就体会到这几句的好处,恐是很难得的事。
文字的鉴赏,原不失为文艺鉴赏的主要部分,至少比事件趣味要胜过一等。但如果仅只执着于文字,结果也会陷入错误。例如诗是以音调为主要成分的,从来尽有读了琅琅适口而内容全然无聊的诗。不,大部分的诗与词,完全没有什么真正内容的价值,只是把平庸的思想辞类,装填在一定文字的形式中的东西。换言之,就是靠了音调格律存在的。我们如果执着于音调格律,就会上他们的当。小说不重音律,原不会像诗词那样地容易上当,但好的小说,不一定是文字好的。陀思妥耶夫斯基(Dostoyovski)的小说,其文字的拙笨,凡是读他的小说的人都感到的。可是他在文字背后有着一种伟大吸引力,能使读者忍了文字上的不愉快,不中辍地读下去。左拉的小说,也是在文字上以冗拙著名的,却是也总有人喜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