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记好账外,洛克菲勒还常为公司的经营出主意。有一次,公司买入一批大理石,打开包装后发现,高价购进的大理石材上有瑕疵,老板沮丧不已但又无计可施。这时,头脑灵活的洛克菲勒建议把责任推到负责运货的3家运输公司头上,向这3家公司分别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这个绝妙的主意使商行得到的赔款比原来高出两倍。洛克菲勒优秀的表现颇得老板赏识,在1855年年底,休伊特支付洛克菲勒50美元作为头三个月的工钱。紧接着不久,休伊特又宣布,这位助理记账员的工资将升到每月25美元。洛克菲勒追忆到:“就在那儿,我开始了学做生意的生涯,每周工资是5美元。”
1857年,洛克菲勒被提升为主任记账员,年收入提升到600美元。这时的洛克菲勒开始充满自信地尝试一些面粉、火腿和猪肉的生意,尽管规模不大,但每次都能给他带来一些收益。
1858年,年仅19岁的洛克菲勒在朋友莫利斯·克拉克的提议下,与之合伙创立了一家经营农产品的公司。洛克菲勒以10%的利息从父亲那里借来1000美元,加上自己储蓄的800美元,他创办了生平第一个合伙公司——克拉克-洛克菲勒公司。新公司的经营非常顺利,第一年就做了4.5万美元的生意,净赚4000美元,第二年年底净赚1.2万美元。在经营过程中,克拉克对洛克菲勒的经营能力十分赞赏,他在描述当年的情况时说:“他有条不紊到极点,留心细节,不差分毫。如果有一分钱该给我们,他必取来。如果少给客户一分钱,他也要客户拿走。”洛克菲勒做生意时总是信心十足、雄心勃勃,同时又言而有信,想方设法使自己取信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