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同胞平等继承的原则确立了,在利益上论,同胞间的冲突还是没有取消。多一个兄弟,少一份财产,是一个简单的算学命题。我在乡间常听见有人向孩子们开玩笑,“你妈又要生个弟弟给你分家产了。”听来自是一种玩笑,可是谁能否认这不是决定一个人生活程度的重大事件?在云南自有50工田的人家,若是只有一个孩子,这孩子长大了可以有个小康之家;若有了四个孩子,这些孩子全得降为佃户。我在禄村就看见毗邻而居的王家兄弟。长房人口多,到第三代,十几岁的孩子已经下田了。而二房因为家主死得早,只留下一个独生子,到第三代,那孩子却在中学里读书。同是一个曾祖,孩子们的前途可以相差得这样远!我当时曾想:父亲早死竟会成为孩子们的幸福,这世界也太残酷了。在这种世界中,同胞兄弟却成了生存的威胁。阋墙之争怎能只说是世道的衰落,其间确有经济的基础,不容我们忽视的。我虽不愿把经济因素看得太重,但这生活在饥饿线附近的人,同胞的合作似乎很容易被资源的分割所掩没的。人口压力在继替过程中终于引起了同胞间的相煎。
家庭是个合作团体,合作不但可以促进人间的友情,也可以使生活丰富。人们并不愿意可能的合作对象变成冤家。在这里我们又见到各种不同的弥补办法:有的想根本抹煞以多继少的继替过程,控制人口;有的延宕继替过程,我们有反对分家的理论,以及几代同堂的事实,把亲属团体扩大。有的把继替过程脱离亲属原则。最后的办法固然最彻底,但是怎样去另立继替原则?这一点我不能在本书里多加讨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