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十二钗》来自于书中正册所列的十二个主子级别的女性,据书中第一回介绍,此书名是该书的作者或整理者曹雪芹所起的,特点与《情僧录》《风月宝鉴》相类似。“金陵十二钗”既然都列入正册,应该说是书中重点所写的女子,但从书中实际描写来看,重点所写的不过是黛玉、宝钗、熙凤、探春而已,至于巧姐则完全是凑数的,其他人的戏份也没有副册、又副册中的袭人、平儿、香菱、鸳鸯多。因而此书名的不足仍然是比较单纯,缺乏应有的涵盖力,所以也不是最好的书名。
《红楼梦》三字作为此书之名,应该说是含义丰富、意境深远、虚实结合,符合一本书起名的最佳标准。“红楼”即豪门大户,历来是权贵、权势的象征;红色有激情与声色之意,所以“红楼”又有“激情与享受”的寓意。“梦”乃醉生梦死、昙花一现之意,代表着一种幻灭的人生态度。因此,“红楼梦”的含义,便为一场有关富贵豪门的人生与情感的梦幻历程。而“红楼梦”三字,又无不凝聚着作者对世道人心的万般感受与慨叹,其中有对于往日浮华的追忆,有对于亲情爱情的体验,有对于家道中落的伤感,也有对于世态炎凉的幽愤,总之是人生无常,命运多舛,美梦难圆,一切繁华不过都是红楼一梦。所以,与其他书名相比,最好的书名仍然还是《红楼梦》,读者与研究者们,对此应该不会有很大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