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每天早晨都是那咕碌咕碌的鸽叫声把我叫醒,那群野鸽子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了。
§第八节 卡拉不OK
到歌厅里去唱歌实际上是很受罪的一桩事,我们被流行歌曲训练出来的精细耳朵,只装得下刘德华的“忘情水”或者张学友的“吻别”,别人要唱他们的歌,那种“酸度”就很难把握。在这里我说“酸度”绝不是一句坏话,在我看来“酸度”是爱情歌曲里的味精,不放不行,放多了却让我大倒胃口。罗大佑的《恋曲1990》就是一首酸得很有水平的歌。罗大佑的歌好,声音倒不见得有多么独特,像那种糙嗓门的汉子好像挺多的,我还喜欢那首《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他的歌是不受时空限制的,具有穿透心灵的魅力。
到歌厅去唱卡拉OK不像去听音乐会,可以从头到尾都听到“顺耳”的声音,卡拉OK“大家唱”,这“大家唱”三个字勾起了不知多少人的表现欲,原本不言不语的人,填写点歌单最积极,大伙儿一进歌厅,还没进入情绪,正在东拉西扯地闲聊天,这个说“上一笔稿费我还没收到”,那个说“这个月我又交了个女朋友”,一不留神就有人已经捷足先蹬了,那位朋友一言不发,直奔主题地填起点歌单来,其它人就逗他:“干嘛,可逮着机会了是吧?”爱唱歌的人从来不听这些冷嘲热讽,他们趴在烛光下填写点歌单时的样子就像在填写一份答卷,神情专注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