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〇六,罗日医生死后一年,那个似乎生来过冒险生活的小伙子,身手矫捷,勇力过人,做了一大堆淘气的事,无论什么危险都不在他心上。他已经和奥勋的孙子外孙通同一起,跟杂货商捣乱,抢收业主的果子,在围墙上随便跳进跳出。凡是剧烈的运动,没有人比得上那个小魔王,翻杠子的技术更是高人一等,还有本事捉住飞奔的野兔。眼睛象皮袜子一样尖,玛克斯早就迷着打猎,不去读书而专门打靶子。做鞋匠的老子给他一把蹩脚手枪;从医生那儿刮来的钱,他拿去买火药,买子弹。一八〇六年秋天,玛克斯十七岁,无意之间犯下一桩命案:快天黑的时候他闯进人家园里偷果子,把一个怀孕的少妇吓死了。鞋匠有心打发玛克斯走路,恐吓他要上断头台,玛克斯一口气逃到布日,碰巧有一团开往西班牙的兵路过,就此进了军队。少妇的命案根本没有下文。
象玛克斯那种性格的青年必然会出人头地,果然他英勇出众,打了三仗就升到上尉,过去受的一点儿教育对他竟大有用处。一八〇九,队伍在葡萄牙攻进一座英国炮台,没有守住又退出了,玛克斯受了伤,同伴当他死了,丟下不管。玛克斯做了英国人的俘虏,送往卡布累拉的水上集中营,那是所有集中营中最黑暗的一个。上司代他申请荣誉团勋章和营长的级位;但拿破仑当时在奥地利,平素只肯奖赏在他面前立功的人,又不喜欢被敌人俘虏的部下,何况他还不满意整个葡萄牙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