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有人回答说,在选择真正良善的生活的机会得到改进时,例如由集体的统治者对各种可能性进行了过滤,挑战就更有价值。这种回答深刻误解了挑战模式,因为它把参数和限制混为一谈了。它假设我们有一些关于良善生活的标准,它们处在什么环境适合于正在决定怎样生活的人之上,所以可以用来回答后一个问题,因为它规定了最佳环境就是最有可能导致真正正确的回应的环境。根据挑战观,生活良善是对经过正确判断的环境做出的恰当反应,这意味着必须从另一个角度加以论证。我们必须有一些独立的根据才能认为,人们最好在选择时不去考虑那些别人不赞成的生活;我们不可能在不引起问题的情况下主张,假如人们的选择受到限制他们就会有更好的生活。
一旦理解了这一点,文化家长主义的诱惑就彻底消失了。这并不是说政府对人们据以决定如何生活的文化背景没有责任。打算为选择如何生活的公民提供正确环境的政府,可以努力让其共同体的文化提供过去的人认为良善、现在也是合理或恰当的机会和生活典范,假如大众文化没有提供多少这种典范的话。我在《一个原则问题》中赞成政府支持艺术的论证中不包括这种论点,因为我在那里试图回答的反对意见是,当资金可以用来减少疾病和不公正的贫困时,这种支持是不公正的。然而一个满足了公正要求的国家可以正确地运用公共资金支持市场将导致其灭亡的艺术,其基本的依据是艺术促进了共同体内的生活价值。